孕期的基础疾病,一直吃的药物要停吗?

主要常见下列几种基础疾病:
(一) 哮喘:妊娠期哮喘的发生率是1%~4%,通常在29~36周哮喘病情最为严重,哮喘反复发作不论对胎儿和母体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哮喘控制指南中推荐怀孕期间继续使用吸入糖皮质激素(ICS),可以有效地减少妊娠期的恶化,可能改善围产期结局。最近的数据显示,哮喘和哮喘药物对先天性畸形的影响很小。因此可以优先选择FDA妊娠分类B级的哮喘治疗药物,如布地奈德(妊娠期分级B类药物:对人类无明显危害性,此类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是安全的)、泼尼松龙、特布他林。此外选用吸入制剂可明显降低药物吸收入血的量,显著降低影响。研究表明哮喘孕妇在怀孕期间倾向于减少哮喘药物的使用,然后分娩后缓慢增加,这导致研究人群中的一小部分人哮喘加重。通常来讲,在控制住哮喘的前提下,适度降低ICS剂量是可行的,不过目前证据显示ICS常规治疗量对胎儿无不良影响。
(二) 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约占妊娠妇女的2%~8%。2015年美国糖尿病学会发布糖尿病医学诊疗标准,推荐妊娠糖尿病应首选饮食和运动疗法,如有必要按需加用药物。孕期糖化血红蛋白的控制目标应在6%以下(不发生低血糖的前提下)。如果拒绝胰岛素注射,那么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FDA妊娠分级均为B)是目前为止较为安全和有效的控制血糖药物。二甲双胍在妊娠糖尿病治疗中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了,近来也证实了二甲双胍在多囊卵巢综合征相关的流产方面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对于发生妊娠糖尿病的女性,做好血糖监测和及时临床评估很重要!
(三) 甲状腺功能减退:妊娠妇女大约有5%患有甲减,怀孕期间甲减容易引起胎儿智力和生长发育受损,2017年美国甲状腺协会(ATA)发布了最新的《妊娠期和产后甲状腺疾病的诊治指南》推荐药物治疗方案为:口服左旋甲状腺素,而其他甲状腺制剂(例如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和干甲状腺片不推荐妊娠期使用。TSH的控制目标是低于2.5mU/L。已经接受左旋甲状腺素治疗甲减的患者,如果怀疑或确认怀孕,还需要遵医嘱增加其剂量约20~30%。分娩后,左旋甲状腺素片应该减至孕前的剂量,并于产后6周再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
(四) 癫痫:癫痫是妊娠中最常见的神经系统疾病之一,其发病率0.5~1%。癫痫发作或服用抗癫痫药物(AEDs)会对女性的月经周期、生育、母乳喂养和避孕等产生影响。女性癫痫患者妊娠期间,绝大多数都需要继续服用AEDs,以避免因癫痫发作给妊娠及胎儿带来不良影响。2016《RCOG妊娠期癫痫指南》也建议医务工作者应该告知妊娠期女性胎儿先天性畸形的风险取决于抗癫痫药物的类型、数量和剂量。所有癫痫患者需要从孕前至怀孕头三个月每天服用5mg叶酸,可能会有助于减少抗癫痫药物相关的风险。基于有限的证据,胎儿在子宫内暴露于卡马西平和拉莫三嗪不会影响后代的神经发育。
孕期有些药千万碰不得!!!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止吐药沙利度胺导致欧洲许多胎儿出生缺陷——海豹肢(也就是“反应停”事件),这是妊娠期用药的典型案例,许多家庭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美国FDA自此建立了一套药物致畸风险评估等级,分为A、B、C、D、X五类。A,B类药物为为孕期使用相对安全的药物。X类为孕期禁用的药物。由于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的特殊性,对这部分人群的研究甚少,我们能参考的多数是在动物身上的结果,或者药物上市后长期的观察研究,有几个药被FDA冠以“明令禁止”的标签,有异维A酸、利巴韦林和沙利度胺,不论出于什么原因,避免孕前孕期甚至哺乳期接触此类药物!!一旦意外接触,注意孕期排查。
宝宝的健康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做好孕时防护,合理纠正并监护好基础疾病,理性规避有致畸风险的药物,而不是盲目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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